揭阳宠物证怎么办?
办理条件 凡居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,饲养宠物的,应当符合下列条件,并到指定机构办理免疫接种和检疫手续,领取《动物免疫合格证》后,方可办理养犬登记,领取《养犬许可证》及标示牌: (一)有合法固定住所; (二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 (三)有足够的时间照料爱犬; (四)在规定的免疫期间内(每年1月-3月和9月-11月)未发生狂犬病。 在办理养犬登记前,养犬人应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或其他证明身份证明的证件,携犬到指定地点进行健康检查,缴纳疫苗接种费用,领取《动物防疫合格证》。
注意:小型观赏犬,如玩赏犬(泰迪熊)、斗牛犬、巴哥犬等,无需办理免疫证,但需满足上述所有条件才能办证。
申请材料 一、填写完整的《养犬登记表》(须准确填写犬只姓名、电话号码等信息)。 二、提供材料如下:
1.个人申领的,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,交验原件;
2.单位申领的,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,加盖公章;
4.已办理登记并取得标号的犬只,提供犬只照片2张。 三、若所养犬只属于禁养名录的,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:
1.属非法收购的,提供没收决定书复印件(附公安机关证明材料)或有关司法部门的裁判文书等相关文书复印件;
2.属遗弃的,提供原犬主身份证复印件及弃养说明;
3.属领养孤儿犬的,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。